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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五八英雄渠沿线(龙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2)工程项目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欧宝娱乐 时间:2026-01-17 00:06:04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五八英雄渠沿线(龙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2)工程项目施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委托,对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五八英雄渠沿线(龙安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2)工程项目施工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1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项目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程施工27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三标段

  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3年度节余指标跨省调剂项目(鄂伦春自治旗2023年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3年度节余指标跨省调剂红星项目区

  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3年度节余指标跨省调剂项目(鄂伦春自治旗2023年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鄂伦春自治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23年度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斯木科项目区

  全国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天津)项目-基岩标与分层标建设(静海区、津南区、宝坻区)合同书(第一包)

  2024年密云区大城子镇梯子峪村、苍术会村、柏崖村、下栅子村、庄头村、张庄子村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内蒙古北方防沙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呼和浩特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武川县二份子铁矿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服务三标段施工

  乌拉特前旗白云常合山一渣尔泰山一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三标段

  辽宁朝阳北方防沙带凌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七标段朝阳县大小凌河周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崂山景区仰口至垭口道路安全及沿线环境集中整治工程拓展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顺平县2023-2025(大悲乡-安阳镇-白云镇一带)矿山生态修复工程EPC

  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桂阳片区)项目(十二标段)施工

  黄河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窑沟高岭土废弃矿山集中区生态修复工程)

  云南省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恢复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期工程(江川区路居上坝老虎山采石厂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区及江川区路居鸿联财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区)施工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嘴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B1-2区施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山东黄渤海海岸带(牟平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021年度省级国土勘探和治理资金淄川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昶发粘土场)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解决的方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按时定标。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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